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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公告

台州市“汽车消费维权培训班”教学计划及学分管理

作者:佚名来源:玉环消保委日期:2010-7-6点击数:

 

教学计划是学校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主要依据,由学校校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。教学管理人员及全体学员必须熟悉教学计划的各项内容,并认真执行。

一、教学时间:2010年7月15日——2010年10月15日,学员在教学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教学课程。

二、教学课程及学分:教学课程分必修课、选修课及在线测试,学分总计300分,其中必修课占55分、选修课占235分及在线测试占10分。

(一)必修课(55学分):

1、消法FLASH教材6课,每课5学分,计30学分

1)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

2)商品质量有“三包”,具体规定要记牢

3)赠品质量也应“三包”,欺诈消费“退一赔一”

4)免除商家法定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

5)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,承担精神损害赔偿

6)质量缺陷导致损害,厂家商家都可赔偿

2、法律法规5篇,每篇5学分,计25学分

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

2)《浙江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)办法》

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
4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

5)《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

(二)选修课(235学分,计235篇,每篇1分)

1、维权知识任选135篇

2、消费知识(综合类)任选100篇

《维权知识》和《消费知识(综合类)》篇目内容不作具体规定,学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可于所在栏目内任选相关篇目学习。

(三)在线测试(10学分)

学员在学完规定的必修和选修学分满290分后,在教学时间内,登陆考试系统随机在线测试,测试成绩由系统自动统计。

三、学分计分方式

(一)必修课:FLASH教材按课件实际播放时间完整播放后计相关学分,未完整播放学习而关闭的不计学分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知识篇目必须浏览10分钟以上才计相关学分,未完整学习的不计分。

(二)选修课,每学习一篇规定栏目的文章计相关学分,每篇文章浏览时间至少在15秒以上,未达到15秒的不计学分。

(三)在线考试,满分100分,换算成学分为10分。成绩达60分为及格,计相关学分,未达60分的不计学分。

2010年7月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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